泽州县原川底乡人民政府副乡长王泽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1-10-19 16:55 来源:晋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日前,经中共泽州县委批准,泽州县纪委监委对泽州县原川底乡人民政府副乡长王泽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王泽云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把手中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在担任原川底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和和村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期间,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消费卡;不按规定公开村务,侵犯群众知情权;对存在的坐收坐支问题失察失管,造成不良影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将村集体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挪用集体资金给他人用于营利活动。

王泽云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泽州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泽州县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泽云开除党籍处分;由泽州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泽州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