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 2022-01-13 00:00

近日,晋城市纪委监委公开曝光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具体如下。

1. 晋城市城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原党支部副书记、副经理李建峰公车私用、私车公养问题。2015年1月,李建峰驾驶公车前往甘肃文县办私事,报销往返费用共计0.4万余元。2013年至2020年期间,李建峰在公司及下属单位报销个人车辆燃油费、保险费、过路费等共计9.4万余元。此外,李建峰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5月,李建峰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和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2. 泽州县大箕镇组织委员王倩倩违规操办女儿“开锁宴”问题。2021年6月,王倩倩违规为其女儿举行“开锁”仪式,宴请管理和服务对象并收受礼金。2021年11月,王倩倩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责令退赔违纪所得。

3. 高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交易科科长吴智违规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礼金问题。2015年7月至2020年12月,吴智在协助相关单位开展招投标工作过程中,多次违规收受多家管理服务对象礼金,共计1.25万元。2021年7月,吴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4. 晋城市生态环境局沁水分局原三级调研员张爱民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礼品礼金等问题。2014年至2019年,张爱民任晋城市沁水县环境保护局党组书记、局长期间,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礼品礼金价值共计12.8万余元。此外,张爱民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1年10月,张爱民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上述4起典型案例,有的无视纪律规定屡屡突破底线,有的在制度要求面前掩耳盗铃不知心存敬畏,有的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大背景下不知行有所止,有的我行我素多种违纪行为交织。这些违纪人员受到严肃处理,教训十分深刻,充分体现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长效常治的铁规矩、硬杠杠,也反映了市委对查纠“四风”问题紧盯不放的坚强决心。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全方位推动晋城高质量发展的攻坚之年,奋进新时代、启航新征程,必须以优良作风为保障。全市各级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政治本质和政治危害,锲而不舍、久久为功,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防止坐大成势,形成“破窗效应”。全体党员干部要以通报的典型问题为警为鉴,知敬畏、存戒惧,明底线、守原则,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政治上认识在新起点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四风”问题顽固性、反复性、隐蔽性特点,以马不离鞍、缰不松手的定力,以反复抓、抓反复的韧劲,对隐形变异问题高度警惕,对突出问题露头就打,坚持标本兼治、纠树并举,把好传统带进新征程,将好作风弘扬在新时代,让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新晋城提供坚强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