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沁水县委巡察公告

来源:沁水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 2020-10-12 17:04

      根据县委安排部署,十三届县委第十轮巡察将派出五个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时间
      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2月25日
      二、巡察对象和方式
      1、常规巡察
      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3个县直单位党组织;农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煤层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药材公司、恒达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外贸公司5个县属企业党组织;嘉峰镇、柿庄镇两个乡镇党委所辖的39个村级党组织。
      2、巡察“回头看”
      嘉峰镇党委、柿庄镇党委。
      三、巡察内容
      本轮巡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守政治定位,深化政治监督。结合我县实际,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及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监督,重点发现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不到位,执行中央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扫黑除恶、乡村振兴、“三大攻坚”(脱贫攻坚、防范风险、污染防治)、“六稳”工作、“六保”任务等政策措施落实不力等问题,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担当作为。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开展监督,重点发现以权谋私、虚报冒领、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挥霍侵占资金资产资源等腐败问题,推动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推诿扯皮、冷硬横推作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开展监督,重点发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不健全、战斗堡垒作用不发挥、政治生活不规范以及农村宗族、黑恶势力、宗教势力把持基层政权等突出问题,推动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增强基层治理实效。
      四、巡察范围
      重点监督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等;支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村务监督委员会及其成员等。
      五、巡察分组和联系方式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联系电话、接待群众来访专门场所。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县医疗保障局、县直属机关事务服务中心3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组驻地:乌金宾馆    联系电话:17335069841电子邮箱:m17335069841@163.com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农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煤层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药材公司3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组驻地:乌金宾馆    联系电话:17335069842电子邮箱:m17335069842@163.com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恒达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县外贸公司2个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组驻地:乌金宾馆    联系电话:17335069843电子邮箱:m17335069843@163.com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对嘉峰镇党委及所辖24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组驻地:嘉峰镇龙城大酒店 联系电话:17335069844电子邮箱:m17335069844@163.com县委第五巡察组:负责对柿庄镇党委及所辖15个村级党组织开展巡察。巡察组驻地:柿庄镇格瑞克公司柿庄南集气基地联系电话:17335069845电子邮箱:m17335069845@163.com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情况或提供线索。意见箱设在巡察组驻地及各被巡察党组织,受理信访时间为巡察期间工作日:早8:00——晚18:00。按照巡察工作的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扰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对反映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山西省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到相关部门反映。巡察结束后巡察组联系电话自动关闭。